上海:校服采购需经家委会协商 价格不设上限

发表时间:2018/11/09 11:04:18  浏览次数:1319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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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去年起新的校服标准开始实施。日前,上海市质监局会同市教委,召集市质检院、市服装鞋帽行业协会以及部分校服企业,就加强校服质量监督工作召开专题协调会,对“校服新政”落实情况进行部署。

 
    新的国标GB/T 31888-2015《中小学生校服》于2015年6月30日发布实施。去年底,教育部、工商总局、质检总局、国家标准委发布《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》,学校应按照GB18401《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》、GB31701《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》、GB/T31888《中小学生校服》等国家标准开展校服采购、验收工作,并提出“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相关指标要求”。
 
    上海市教委明确,校服采购实施家委会协商制度,听取家委会意见明确校服的收费标准后报告区县主管部门,校服价格不再设定上限。
 

    为减轻校服生产企业的负担,上海市质检院将进一步优化校服报验推荐流程,从而减少因产品不合格所产生的检测费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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